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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陈 至 立 近年来,锦涛同志和家宝、庆红、黄菊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们全力以赴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2月27日,锦涛同志再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建议,以推动此项工作”。锦涛同志的重要指示,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为落实锦涛同志重要指示,6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刚才,大家就学习贯彻锦涛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做了很好的发言,团中央和全国学联宣读了全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倡议书,我听了很受教育、感动和启发。国强同志还将就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问题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一,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充分认识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这一战略性举措的重大意义。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战略举措。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引导和鼓励他们在基层锻炼成才,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 第二,要在全社会唱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实践证明,到实践中去、到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去,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经受磨练,是青年知识分子成长和建功立业的必由之路。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有抱负,充满青春活力,富有创新精神,渴望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材,是大有希望的一代。近年来,广大青年学生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嘱托,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等活动,自觉地走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的成长之路,在社会实践中增长了才干,作出了贡献。倡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绝不是权宜之计和应急之举,而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决策和大力提倡的价值导向。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大力宣传当代大学生在基层创业成才的先进典型,把青年学生的热情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上来,把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地方去建功立业的主旋律传播到各行各业和大江南北。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和支持当代大学生作出到基层锻炼成长的正确选择。 第三,各级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摆上重要位置。上个世纪末,为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央作出了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战略决策。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迈入到大众化发展阶段,高校毕业生规模迅速扩大,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对保持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使用好这些人才,发挥他们的巨大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应该看到,我国目前接受过高等教育人口总数,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人才短缺依旧是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与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我们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机制还不完善、政策还不配套,激励措施还不够有力以及人才结构还不合理等原因,出现了基层特别是西部基层需要大量人才,而高校毕业生又下不去的现象。近年来,虽然各地和各部门为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但实际效果还不够明显,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得力的措施、更有力的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切实贯彻落实中办18号文件,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意见》是中央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和部署。我们要切实把《意见》贯彻落实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当前要大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大力抓好思想观念转变,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人才观。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了解基层,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引导他们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要贴近高校毕业生的思想实际,大力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对学生职业发展的指导,引导他们确立面向基层就业的观念。 各级政府要切实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高校毕业生是宝贵财富,一个地方大学毕业生数量多,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就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依靠人才谋发展、依靠人才搞建设,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真正把经济社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依靠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依靠人才上来。 第二,要大力抓好政策措施落实,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本的出路要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要做好培育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工作,进一步扫除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性障碍,健全和完善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体系。当前,重点是要在完善市场、消除障碍、疏通渠道和调动积极性上下功夫。一要解除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户口自由迁移、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和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进一步提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就业毕业生的工资标准。二要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抓紧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积极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扫除在人事档案管理、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等方面的障碍,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三要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近年来,为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上海、吉林、宁夏、武汉、福州等地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习见制度,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起到很好的作用,值得很好推广。各地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 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下公务员录用政策调整问题。中央决定,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后还要逐年提高。这是一项大的政策,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转变大学生择业观念,对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第三,要大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认真实施好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或工作的专项计划。实践证明,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西部、到基层服务或工作,是改变农村尤其是西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人才匮乏状况的有效办法。针对目前广大农村尤其是西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现代农业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极其短缺、难以补充的实际情况,中央决定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计划”,在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基础上,从今年起连续五年,国家将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开展为期2到3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并享有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央提出从2006年起国家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同时还提出要进一步扩大选调生规模,要求各省、区、市每年都要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 这些重大举措都具有深远的意义。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结合国家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扶贫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在经费和编制上给予相应支持。 第四,要大力抓好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实现高校、省、国家三级就业网的联通和开通,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要及时发布需求信息,不断丰富网络内容、提高网络层次、扩充网络功能,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覆盖面广、资源丰富的信息服务。各级政府要促进统一的人才市场的形成,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纳入整个社会就业服务系统,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与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 第五,要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能力。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好高校的区域布局和层次结构,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合理控制高校招生规模。高等职业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为基层、为农村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 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面向中西部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定向招生工作。 三、加强工作,努力开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扎实地做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全力支持、社会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一要实行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见》提出的16条政策措施,需要各级政府加强统筹协调。要建立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实行分层次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意见》中有明确要求的要逐一落实,对有原则性要求的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要形成政府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国务院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际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落实。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把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门经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央财政将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制、公安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工作,加强联系与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务求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三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着重解决好农村尤其是西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人才匮乏问题。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与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结合起来,把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与基层人才实际需要结合起来,把政策、待遇留人与事业留人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还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政策的衔接配套,把工作做细、做扎实,避免产生新的矛盾。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四要在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地方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要关心和爱护高校毕业生,鼓励和支持他们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作贡献。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氛围,让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创新有机会。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立志在基层建功立业,国家和地方要建立表彰制度,对在实践中脱颖而出、建功立业的优秀人才予以表彰。 五要认真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幅为20.7。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抓住《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大力开拓毕业生基层就业空间,努力实现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的目标。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这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00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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